根据《省“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及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今年10月启动了全省第二批“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并在各地积极申报基础上,经过资料初审、实地核查和网上投票等环节,共遴选出以下15个县(市、区)和50个乡(镇、街道)为第二批“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
根据《省“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及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今年10月启动了全省第二批“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并在各地积极申报基础上,经过资料初审、实地核查和网上投票等环节,共遴选出以下15个县(市、区)和50个乡(镇、街道)为第二批“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