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打电话 在线咨询 识别微信 客户
留言
广告咨询
  • 广告形式
  • 发布面积   平方米  
  • 发布地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提交
关闭 产品推荐
中国门头店招协会执行会长
广告热线:400-6060-805
在线QQ联系 (QQ:342064355)
4月起这些港口收费将减并
相关案例: https://www.gyxmad.com/shanxi/ 本文标签: 陕西商洛门头店招

服务热线:400-6060-805 时间:2022-03-21
识别扫一扫,生意好朋友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4月1日起,减并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定向降低引航(移泊)费收费标准、扩大船方自主决定是否使用拖轮的船舶范围,降低货主企业和船公司物流成本,促进口岸营商环境优化。

根据《通知》,取消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政府定价,将其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作为子项,该子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原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

此外,调整引航(移泊)费计费结构,分类降低港口的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的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深圳港、湄洲湾港、日照港、锦州港等4个港口降低引航费基准费率15%,上海港、宁波舟山港、大连港、唐山港、青岛港、连云港湛江港、福州港、防城港威海港、黄骅港、烟台港、厦门港、泉州港等14个港口降低引航费基准费率10%,上海港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按降低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5%执行,2024年1月1日按降低10%执行。经测算,以上沿海港口引航机构减费金额约每年3.2亿元。

《通知》要求,港口经营人等单位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落实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根据本通知及时调整对外公示的收费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相关代理企业代收代付货物港务费,不得加价收费。不得通过各种手段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收费。

 

粤ICP备20040522号-1 地址:光谷科技港
客服热线: 400-6060-805
版权所有:广东欣美广告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广东欣美广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