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此次特困人员基本上生活保障规范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文档的内容开展调节。
依照《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办法》中“特困人员基本上生活保障规范按不低于去年本地城区人均消费开支的50%明确”的要求,及其《2021年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的我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开支41532元测算,湖州市特困人员基本上生活保障规范从每个人每月1479元調整至每个人每月1731元,所需流动资金按原财政局方式税前列支。
涉及到特困人员基本上生活保障规范的调节自2022年5月1日起实行,补领额度将于最近打进特困人员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