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布,2021年该市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48微克每立方米,全省排名第2;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9微克每立方米,全省排名第3。此外,全市2个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在用的6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021年以来,咸宁市扎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搞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全域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和“碧水保卫战”,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良好。
根据公布,2021年该市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48微克每立方米,全省排名第2;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9微克每立方米,全省排名第3。此外,全市2个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在用的6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021年以来,咸宁市扎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搞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全域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和“碧水保卫战”,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