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接到案件移交,某
公司在东环路违规收集餐厨垃圾。接线索后,该局迅速安排执法人员展开调查。经查,今年5月14日以来,
武汉某环保有限
公司在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安排
公司所属鄂AT96K9改装面包车在
荆州区从事收集厨余垃圾活动,且使用车辆也不具备相关资质,每月收集餐厨垃圾量达4吨以上。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的规定,办案人员依法作出,责令
武汉某环保有限
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罚款的决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后,当事公司还申请了听证,并聘请律师出席听证会,提出异议,由于我局调查证据充分、有效,当事人最终承认案件性质并接受行政处罚,于8月29日缴纳罚款。 该局直属中队负责人丁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