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墙体广告 近日,气温不时攀升,不少劳动者都关怀本人能否可享用高温补贴。记者从市人社局得悉,高温补贴于每年6月至10月发放,规范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劳动者在高温露天环境作业及在室内温度超越33℃环境工作的,都可享用高温补贴。
5月31日,我市局部地域呈现了35℃以上高温天气,主城区、苍梧县、藤县和岑溪市分别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虽然热浪滚滚,但仍有不少劳 动者由于职业需求而在烈日下从事工作,他们对高温补贴的发放规范、发放时间等信息非常关怀。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引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发布企业高温 津贴规范的通知》,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布置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规范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 间。自治区人社厅印发的《企业高温津贴工作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进一步明白,有两种状况可享用高温津贴:一是高温,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到达 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的;二是高湿,由于广西区内高温时节期常有高湿现象随同,且 持续时间长,人体汗液不易蒸发,同样易招致人体体温调理失衡。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施行高温津贴后,用人单位仍应依据消费特性和详细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要积极采取其他防暑降温措施,增加休 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同时,要继续布置好工作场地的清凉饮料供给,以保证平安消费,确保劳动者身体安康和生命平安。用人单位未按规则 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能够依法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此外,由于一线环卫工人长期在室外露天作业,所以从2011年起,环卫一线岗位也归入高温补贴范围。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用工 的,也要按照规则支付高温津贴。自治区有关文件同时明白,由于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施行标准津补助贴政策时,已将防暑降温等福利性补贴归入其中,所以,机关 事业单准绳上不归入高温津贴的施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