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墙体广告 7日上午,一名河南商丘籍年青男人,来到镇江车管所处理驾驭证换证事务。窗口工作人员发现他提交的驾驭证上的名字,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符。通过民警查询,本来男人冒用弟弟身份信息申领了驾驭证,现在想改回原先的“自个”,却因冒犯法令被查。
工作人员发现,新旧两张身份证上的相片虽然同属一人,但年纪却显现相差两岁,非常可疑,就当即向区域担任民警李日升进行了报告。李日升通过公安系统进行查询,并调阅驾驭证初始档案,发现当事人有冒用别人身份来收取机动车驾驭证的嫌疑。
通过询问,当事人供认实在名字叫“崔某立”,1987年出世。“崔某力”是他的弟弟,比他小两岁。早年,弟弟年纪小,为了外出打工方便,所以用 哥哥的身份冒领了身份证。而哥哥学习驾驭时,用弟弟的身份冒领了身份证,并随后用这个身份证,报名学习驾驭,获得了驾驭证。这对法盲朋友就这样演出了一场 李代桃僵的闹剧。
跟着年纪大了,交换的信息,越来越不方便。所以,崔某立回到老家,在本地警方企图办回归于自个的身份证,因为冒用别人身份,被本地警方拘留7 天,并罚款2000元。这才找回自个实在的身份。接下来,他来到镇江,想替换行驶证,因为行驶证与身份证信息不符,再次被警方抄获。
民警严告当事人,冒用别人身份信息归于违法行为,将会遭到严厉的处分。依据《机动车驾驭证申领和运用规则》(公安部第139号令)的规则,“申 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机动车驾驭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驭证,撤销机动车驾驭答应;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驭 证。”
目前,此案已移送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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