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墙体广告 阿红并非案件当事人,她上法院的目的,是要为儿子阿强还债。由于民间借贷纠葛,债主将阿强起诉至法院。横县法院一审讯决阿强需出借借款2万余元。判决后,阿强不断不实行,债主无法,向法院申请强迫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阿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富令等资料,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实行。谁知阿强仍旧不以为然,声称没有钱还。但法院查证发现,阿强并非没有实行才能。至此,冻结了其财富,并将他列入“老赖”名单。
母亲阿红得知阿强成了“老赖”后,又气又恨。她说,阿强已过而立之年,行将当上爸爸,却没有出息,不只没有给家庭经济上的支持,本人还上了“老赖”榜单,对本人的家庭和人生缺乏一份义务感。
是任由其上榜,还是帮儿子还债?阿红进退维谷。一番思量后,她决议帮儿子还债。在她看来,阿强的人生道路还很长,不能由于一次欠债失信,招致今后步步难行。于是她来到横县法院执行局。
法官在理解了阿红的良苦用心后,将此事告知阿强。阿强有所顿悟,表示会尽力凑款,不让母亲一个人为他承当。最终,阿强凑来近7000元,加上母亲的协助,将债务实行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