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墙体广告 在网上伪装成“炒股专家”,以引荐股市需求操盘缠等名义,再用屡次返还盈利等手法笼络人心,男人王某4个月时间里行骗6次,共骗得股民徐某等6人合计57万多元。日前,丹徒法院对这一网上炒股诈骗案作出判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去年12月至本年3月间,福建籍男人王某在“中金在线”、“阿克苏证券沙龙”等网站博客上发布炒股文章,经过预留QQ号拐骗股民与其联系。实际上,王某出生于1985年,31岁,仅仅一个初中文化的农人,对炒股简直一无所知。
比及有股民与自个联系后,王某开始揄扬自个的炒股本领,能为股民赚大钱。在此期间,王某使用事前网上采购的别人手机卡及“牛志强”、“邹大宇”、“黄文川”、“赵力”等人银行卡,以引荐股市需求缴纳操盘缠、融资费、验资金钱等名义,选用屡次返还盈利等手法骗得股民信赖,先后6次骗得上海籍股民徐某、镇江籍股民金某等6人合计人民币578245元。
记者昨日了解到,在王某的多个受害人中,上海籍股民徐某丢失最大,单次汇给王某19万余元。为了安全拿到这些钱,王某找来29岁的罗某,请他到银行取钱。
罗某过后告知,他发现王某用的都是别人的卡取钱,知道这钱必定来路不正。不过,由于本身经济对比紧张,加上王某给了很高的回扣,罗某终究没有抵住引诱。在本年1月期间,罗某先后两次协助王某搬运违法所得资金84841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王某退出的悉数赃物发还给各被害人。
丹徒法院审理后以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采取虚拟现实、隐秘本相的办法,骗得别人资产,数额特别无穷,其做法已构成诈骗罪。而罗某明知是违法所得赃物而予以搬运,其做法已构成粉饰、隐秘违法所得罪。法院遂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王某的有关作案工具及罗某交还的赃物1.6万元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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