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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酒后7小时驾车被查为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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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400-6060-805 时间: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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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随州墙体广告 一男子酒后7小时驾车被查为醉驾,1月8日,涉嫌风险驾驭罪的韩某被湖北广水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2014年9月26日19时40分许,韩某(男,23岁,广水市十里办事处人)酒后驾驭鄂A7J2XX思迪牌轿车,沿304省道由西向东行进至广水办事处北立交桥粮库路段时,被广水公安局交警大队武胜关中队民警抄获,随后获取血样送随州公安局司法判定中心检查。
  面临交警,韩某理直气壮地说:“正午赶礼酒桌上的确喝高了,酣睡了一个下午,晚饭后到火车站去接人,家人还劝我别酒后驾车。其时我想,7个小时过去了, 酒精度早已散发掉,还怕交警查酒驾么?即便被查,大不了仅仅酒后驾驭罢了,绝不会是醉驾。”没想到,抱幸运冒险终究逃不过法网。
  9月29日,经判定,韩某的血液里检出了乙醇成份,其酒精含量为132.1毫克/100毫升,属醉酒后驾驭机动车。得知成果,韩某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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