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墙体广告 浙江省绍兴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促进越城区行政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安康开展的意见》,将于2月15日起施行购房补贴、进步公积金贷款额度等购房优惠政策,购房者将取得房屋成交计税价钱0.8%的补贴。
据此政策,自2015年2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绍兴市主城区个人购置新建普通住房在此期间网签并提交《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个人购置存量普通住房并提交《绍兴市房屋转让合同》,获得房屋一切权证后,将对其所交纳的契税中央留成局部给予补贴。详细为房屋成交计税价钱0.8%停止补贴,并以实践交纳的契税中央留成局部为上限。以购房者在政策有效期间购置计税价为100万元的普通住房为例,无论是新建房或存量房,都将取得8000元补贴。
同时,绍兴此次购房“新政”还明白将进步公积金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