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墙体广告 2014年下半年,浙江台州温岭52辆校车被闲置事情一度变成社会关注的热门。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等部分高度重视,当即进行了详尽查询并公布了有关查询结果。1月6日,温岭法院揭露开庭审理安徽驻台州商会会员汤某涉嫌假造温岭市教育局文件、公章一案。
本年30岁的汤某,是温岭泽国一家民工子弟校园的校长。十年前,他从师范院校毕业后,就先后在温岭、路桥、椒江开办过6所校园。
2013年4月,汤某变成了安徽驻台州商会的会员。
这以后,他穿针引线,将客车公司浙江区的销售司理介绍给商会。商会认为温岭民工子弟校园学生较多,建立校车公司有利可图。所以,商会的几名负责人向温岭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期望建立“温岭市校车效劳有限公司”,经过市场化效劳为本地民工子弟校园解决上下学之事,但该提议未得到认可。
随后,汤某联系了办假证人员,花了2000多元,假造了一份温岭市教育局《对于建立温岭市惠民校车效劳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文件,并在文件上加盖了假造的温岭市教育局公章,并将假造的文件提供给别人便于收购校车及办理工商登记。11月,未获得许可证的52辆校车开进了温岭,但因无法运营而被撂荒了近一年,并由有关媒体报道变成社会关注热门。
上一年1月,汤某又为了方便在松门筹办校园,就在一份《办学申请陈述》的结束假造了教育局领导的签字,然后联系了办假证人员,假造了一枚温岭市教育局的印章加盖在办学申请陈述上,并以该陈述作为租借办学用房的根据。
公诉机关认为,汤某与人合伙,假造国家机关公函、印章并运用,应当以假造国家机关公函、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