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墙体广告 日前,扬中八桥派出所在对本地一家旅馆进行检查时,将正在卖淫嫖娼的王某和于某抓了现行。在民警问询王某从事卖淫的原因时,她的答复让民警感到不可思议:还房贷。
10月19日,扬中警方向记者介绍,本年29岁的王某是一名湖北姑娘,在姑苏一家公司从事会计工作,每月收入四五千元。王某和老公结婚后,在姑苏买了房,但是日子费、房子的装修费加上每月的房屋贷款让日子绰绰有余。
“我和我老公两人的薪酬加起来每月一万元不到,又要日子,又要还贷,实在不行。”王某表示,为了赶快还上房贷,她在公司请了几天假,跟着朋友一同到了扬中卖淫,希望能赚点“外快”。
现在,王某和于某均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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