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现在我省部分地区的“社会晤集合型”异地传销屡打不停,传销人员长时间寓居集合,传销回流反弹趋势没有得到底子管控。与此同时,网络传销活动防不胜防,此消彼长、活动频频猖獗。省内人员流出省外区外参与从事传销的状况时有发生,全省冲击、防备传销工作任务依然深重艰巨。
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正式规则了“安排、领导传销罪”。此外,不只安排、领导传销活动是违法犯罪,参与传销相同也违法。《制止传销法令》规则,参与传销的,可处拘役或劳动教养,通常参与者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传销害人害己,广大人民大众一定要擦亮双眼,回绝传销,远离传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