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记者从省财政厅得悉,近来,有关部门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置办补助实施方案》,对2015—2017年农业机械置办补助的规模、目标、程序作出规定,改变了从前“一年一个方针方案、年年方针靠坐等”的局势,真实完成补助方针延续性和常态化。
据介绍,农机置办补助方针掩盖全省,补助目标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出产的个人和农业出产经营组织。除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或设备外,个人采购同一品目机具,补助额≤1000元的不超越4台,补助额>1000元的不超越2台。农业出产经营组织采购同一品目机具,补助额≤1000元的不超越10台,补助额>1000元的不超越5台。
农业机械补助品种规模为:耕整地机械、栽培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成机械、收成后处理机械、农商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和别的机械等10大类25小类46个品目。其间,对大中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植保机械、粮食烘干机、联合收割机实施打开补助,满意一切购机者的补助需要。补助机具必须是已获得国家或省级有用推行鉴定证书的商品。
购机者可在省内任何一家农机出产公司断定的经销公司处自立购机。经销公司须向购机者出具购机发票、售后服务凭据和商品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