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墙体广告近来,有省人大代表反映,在深圳市给重生婴儿落户时,家长为重生婴儿起的姓名必须要通过公安部门的字库审阅,如果所起姓名不是字库内的字不予落户,给重生婴儿家人带来极大不方便。主张深圳市公安部门完善字库,添加文字,方便市民。
针对人大代表反映的疑问和提出的主张,省、市公安部门作出答复。2013年8月19日国务院公布《通用标准汉字表》,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习惯信息时代各领域汉字应用需求的主要标准,共收录汉字8105个,详细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广东深圳墙体广告网站上查阅()。2013年10月,国家教育部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遵循实施〈通用标准汉字表〉的告诉》,明确规定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应运用《通用标准汉字表》中的字。当前,省公安厅已对我省人员信息管理体系进行了修正完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受理重生婴儿出生挂号人名的用字全部运用《通用标准汉字表》。为方便群众,我市公安部门已提供通用标准汉字和重生儿取名重名查询效劳,市民可在任何一个派出所户籍室或登录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户政事务咨询热线8446500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