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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投毒案律师声明
相关案例: https://www.gyxmad.com/shanghai/ 本文标签: 上海门头店招发布

服务热线:400-6060-805 时间: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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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墙体广告发布  今天(7月8日)早晨,林森浩投毒案代理律师唐志坚发布声明称,对于林森浩父亲林尊耀解除对其的委托,他表示将尊重林森浩本人意见,目前暂不退出此案。
  就在前一天,记者获得三份由林森浩父亲林尊耀亲笔书写的《撤销委托通知书(撤销委托声明书)》,声称正式决定撤销与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唐志坚律师的委托关系和授权委托,也希望唐志坚不要再对林森浩案件发表任何言论。
  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投毒后医治无效死亡,上海警方认定其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2月18日,林森浩以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同年12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5年5月6日,该案二审辩护律师斯伟江发表声明,称与林尊耀解除了《委托协议》,而律师唐志坚继续跟进该案死刑辩护工作。
  唐志坚:若林森浩同意我即刻退出
  今天早晨,记者从唐志坚发布在网络上的声明中看到,他于7月7日晚通过媒体获悉,林森浩父亲林尊耀发表声明称解除对其的委托。
  对此,唐志坚在声明中表示,林森浩故意杀人案二审宣判后,林森浩本人委托其作为其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林尊耀并非委托人。
  唐志坚在声明中称,在前段时间死刑复核阶段律师人员变化时,林森浩发表声明委托其继续担任他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林森浩也向最高人民法院书面表达了这一意愿。林尊耀解除委托的意见将由最高人民法院向林森浩本人征求意见。
  “若林森浩同意其父亲的意见,我即刻退出;若林森浩拒绝其父亲意见,仍要求我为之代理,我将继续担任其死刑复核阶段律师,捍卫其合法权利。”唐志坚在声明中表示,他本着对林森浩负责的态度,目前暂不退出此案,待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法官征求林森浩个人意见后再作决定。
  林父:委托关系是基于信任
  7月7日,记者获得三份由林森浩父亲林尊耀亲笔书写的《撤销委托通知书(撤销委托声明书)》。
  这三份声明内容一样,上面写道:“林森浩涉嫌‘投毒杀人’一案,由于唐志坚律师的一些辩护观点和策略以及后来的一些工作事项,与我本人(林尊耀)及亲朋好友的认同有所分歧,加上唐律师未经我们家人同意而发布一些不利消息,对我们已经造成了负面影响。”三份《撤销委托通知书(撤销委托声明书)》将分别致以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看守所、以及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上述声明书还称,委托关系是基于信任,希望唐志坚以后不要再继续参与林森浩案件的复核辩护工作,也不要对林森浩案件发表任何言论,“我现在正式决定撤销与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唐志坚律师(原上海市徐伟奇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关系和授权委托。现特此通知及声明。”该声明书落款为“林尊耀”,写于2015年7月6日。
  林父决心更换律师主要是对二审律师的辩护策略不能认同,不满意二审律师放过关于林森浩到底有没有投毒行为中的重重疑点,仅凭口供就说‘林森浩的投毒行为确认无疑。
  林父认为,二审律师的辩护方法彻底失败,与全体亲友及专家们研究后,决定另外聘用专业代理死刑复核业务的律师谢通祥作为林森浩死刑复核阶段的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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